申报资料报送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即日起开始收取2010年全年,即征收期2010.01-2010.12(所属期2009.12-2010.11)的申报资料,请您在3月31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至办税服务厅(一分局、二分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所辖纳税人报送至市直办税服务厅,开发区所辖纳税人报送至开发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1、增值税申报资料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成品油购销存明细表、运输发票抵扣清单、海关完税凭证清单、废旧物资开具清单、废旧物资抵扣清单、财务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

    2、企业所得税申报资料

    查账征收企业:季报申报表、年报主表及附表、财务报表

    核定征收企业:季报申报表、年报申报表、财务报表

    3、消费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表、本期准予抵扣税额计算表、准予扣除消费税凭证明细表、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生产经营情况表、财务报表

    以上申报资料同一所属期内发生重复的只需报送一份,并请装入我们提供的纳税申报资料袋(可在办税服务厅窗口领取)中,已报送的资料请在申报资料袋封底对应栏次注明“已报送”及报送至何处。

 

三分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