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售付汇证明流程变更的紧急通知
各付汇相关企业:

    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方便纳税人办理开具《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从2010年起对该事项办税流程进行变更,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2010年1月1日起开具《证明》由各县(市、区)国际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县(市、区)各相关企业只需在当地国际税务管理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办理即可。市区各企业仍按原方式在市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办理。

    2、各县(市、区)相关企业即日起不再向市局国际处扣缴预提所得税专用账户(中信银行来鹤台支行:7328410128500002501)电汇相关扣缴税款,市区企业照旧。(另外,我处在清理公用账户余额的过程中发现一笔由中国银行汇入的款项,金额16948.61元,到账日期为2009年11月19日,该笔税款至今无人前来办理扣款手续,为防止税款误扣,请该单位及时与我处联系。)

    3、市局与各县(市、区)国际税务管理部门此项业务的交接要在1月10日之前完成,请各付汇企业提前做好付汇计划的安排。

    4、市局国际处与各县(市、区)国际税务管理部门大体职能划分:各县(市、区)国际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对所辖支付外汇企业开展征免税界定、开具税收证明、执行税收协定、付汇疑点项目情报交换等等;市局国际处办理市区付汇企业开具《证明》各种事项、对全市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进行审批、负责各县(市、区)国际税务管理部门非居民税收业务指导、参与对非居民重大事项的调查。

 

扬州市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2009.12.29

 
地区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小灵通)
江都 孙星(江都第九分局) 江都舜天路196号2楼 86833696
邗江 朱晓群(邗江第七分局) 邗江国税局(兴城西路4号)503室 87879851
仪征 江国华(仪征第六分局) 仪征市工农路100号 金税大厦五楼 83428660 13651520809
王虞强(仪征第六分局) 仪征市工农路100号 金税大厦五楼 83428669 13651522000
高邮 陈维东(高邮第八分局) 高邮市北海路55号 84687889 84980186
宝应 戴伟(宝应第六分局) 宝应县叶挺东路 88252972 15951430789